公证处的收费如下:
1.经济类公证:证明经济合同,按标的额0.3%到1%收取,最低200元。
【资料图】
2.民事类公证:证明民事协议15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300元;证明收养关系400-800元;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嘱,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200元;证明、保管遗嘱20-300元;证明清点遗产400元;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400-2000元;证明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中止100到400元。
3.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80-500元, 提存公证按标的额0.3%收取 , 最低100元 。
4.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按债务总额的0.3%收取。
5.证明现场监督200-5000元。
二、1.任何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经过公证证明,国家证明它的真实性、合法性,即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如果在收集、调查证据时涉及某项文书,而这项文书也经公证证明,即应确认其效力,可以直接采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2.依照法律必须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则公证证明就成为这些法律行为生效的必要条件。法律对于不同的法律行为有不同的形式要求,包括口头、书面及公证证明,取决于该法律行为所产生(或变更、消灭)的法律关系的重要性、复杂性和它对于第三者的作用。虽未为法律规定而当事人自行协议公证证明作为双方法律行为必要的形式条件之一的,这一法律行为也必须公证证明方能成立。
3.债权文书,如债权人和债务人对权利义务关系没有争议、并经公证证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当债务人拒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作出裁判。
三、找法网提醒您,公证处公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