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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制网暴需多部门协同发力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原标题:抵制网暴需多部门协同发力

互联网时代,人人都是麦克风、传声筒,都可以自由地发声,然而,在享受言论自由的同时,也应当坚守底线和边界。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对在信息网络上制造、散布谣言,采取肆意谩骂、恶毒攻击、披露隐私等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依法严惩,并公开征求意见,释放出依法严惩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活动的强烈信号,同时,《征求意见稿》还对网络暴力的法律救济予以明确,对网络暴力案件中立案难、取证难等问题提出针对性破解途径,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言论自由是公民的权利,但应有边界和限制。互联网时代,人人都是麦克风、传声筒,都可以自由地发声,然而,在享受言论自由的同时,也应当坚守底线和边界。面对社会热点问题,作为普通群众只要不恶意造谣、肆意谩骂他人,均可自由表达意见。在流量至上的媒体时代,键盘侠或通过恶意营销炒作,或怀着法不责众的心理,或利用平台监管漏洞,或戴着隐匿性面具,或以“审判者”自居,肆意妄为,随意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煽动引发“蝴蝶效应”的翅膀,引导舆论偏离事件本身,不仅损害了公民人格利益,也破坏了网络空间秩序。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就是对网暴行为坚决说不。

网暴作为一种社会问题,应当综合施治,从“严”惩处。首先,应当依法治理。我国刑法、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等均对网暴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相应的规定,涵盖了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处罚,为治理网暴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网暴与传统的违法犯罪行为不同,在其行为认定、主体认定等方面存在现实困难。本次《征求意见稿》明确了适用法律、网暴行为认定标准、畅通诉讼程序等细则,各部门应当依法主动、能动履职,为网暴受害人提供充分的法律救济。其次,应当坚持综合治理。司法、行政机关应加强良性互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管机构应当在依法履职的基础上,就治理网暴理念、分享网暴信息、发布网暴典型案例等方面相互配合,广泛开展社会法治宣传,形成治理网暴合力。再次,广泛应用现代技术手段。各信息网络平台,应当严格落实中央网信办《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的要求,切实增强网暴治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网暴预警、保护、防扩散治理机制,充分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对相关违法犯罪信息进行过滤、筛选和有效识别,依法从严处置违法违规行为,在接到用户举报后,及时审查并采取果断处置措施,减小对当事人的伤害。最后,全体网民要自律自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作为普通网民,应学会换位思考,不将自己的想法随意强加于人,把握好言语底线,不跟风,不随意对人网暴,注重个人信息保护,养成文明上网习惯。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网暴,并非无解,抵制网暴,需要社会合力。网络社会没有局外人,而法治文明社会也不应当有旁观者。只有在法治的轨道上尊重言论自由的边界,规范言行举止,依靠社会大众共同努力,多部门协同综合治理,才能有望将“网暴”这种无形的伤人利器扼杀在摇篮中,共建风清气朗的网络环境。(向存丹 王 高)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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