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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网讯 8月1日上午,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副处长曹萌于亲临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指导工作,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调解中委托鉴定工作规程(试行)》施行。
曹萌表示,该规定于2023年8月1日施行,要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纠纷范围和条件开展诉前调解中委托鉴定工作,严禁随意扩大适用纠纷范围,严禁随意抬高审核门槛。审核过程中需要补充、补正材料的,要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要求,确保所有诉前调解中委托鉴定案件办理全部纳入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监管。
下一步,宛城区法院将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调解中委托鉴定工作规程(试行)》要求,规范诉前调解中的委托鉴定工作,做深做实诉源治理,促使更多矛盾纠纷在诉前实质性解决,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薛小磊 周丹/文图)